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19〕67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学业评价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19〕118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安排有关会议精神,为充分保障后期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本学期开设有《教师教学技能综合训练(含微格教学)》或《试讲试教(含微格教学)》课程,且在期末应参加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报送测评工作基础信息。
一、二级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
二级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负责人、相关教研室主任、学科教学法教师和班主任共同组成,请参照附件1(二级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填写。
二、测评专家推荐信息
请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规定填报附件2(测评专家推荐信息表,该工作簿内有两个表),其中校内测评专家应填报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育理论教师、学科教学法(含试讲指导)教师或学科专业教师,校外专家请推荐符合条件且愿意参与评阅工作的高校测评专家和基础教育测评专家。各二级学院按每10名师范生分别推荐1名校内、外专家,学校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遴选,组成专家库。
三、参评学生信息
请二级学院按照附件3(参评学生信息表)准确填报本学期应参加师范生课堂教学能力综合测评的所有学生信息。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在4月23日前将填报的附件1、2、3电子版发给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运行科谢永红,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交教师职业能力实训中心(原二教)305办公室谢永红老师处,联系电话:2340345。
内江师范学院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二级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docx
附件2测评专家推荐信息表.xls
附件3参评学生信息表.xls
附件4学科教学方向代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