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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
2019-06-19     来源:   编辑:   查看:  


一、为加强文科中心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内江师范学院作风效能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稿)》(内师委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首问责任制涵义

(一)“首问责任制”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办事的文科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的文科中心工作人员。对所有来电、来访、办事的人员,第一被询问人负有承担首答和接待的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认真负责办理。能立即答复的当场解答,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有特殊情况的,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约定办结日期。

(二)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外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在询问有关情况后,将当事人引至或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转达相关人员处理。对不属于文科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联系转交给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处理。

四、工作态度

(一)亮牌上岗,提倡文明用语,认真、负责地听取询问人需办理的事项,做到热情、耐心、细致。

(二)从服务师生、群众角度出发,效率高、节奏快,不拖沓、不推诿。

(三)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及时反馈办事结果。

五、违规处理

首问责任人因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因回避、扣压、忘记向主办人交待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六、本实施办法与《内江师范学院作风效能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稿)》(内师委发〔201860号)不一致的,以《内江师范学院作风效能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稿)》规定为准。



内江师范学院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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