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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制度
2019-06-19     来源:   编辑:   查看:  


一、本制度所指的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价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教学、科研等各方面使用的物质。易耗品指玻璃、器皿、零配件、实验材料等。

二、实验中心(含教职中心)所有低值耐用品由专人统一管理,均应登记造册,纳入管理系统。建立帐卡,做到定期清查核对。

三、凡领用能独立使用,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低值仪器设备者,须建立低值仪器设备卡。

四、低值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加强管理。

五、损坏或丢失低值耐用品,参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进行处理。

六、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绝大多数是实验教学不可缺少的物质,应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七、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本制度进行。



内江师范学院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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