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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19-0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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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仪器设备的购置,须根据计划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二、文科中心(含教职中心)的全部仪器设备均由资产管理人员专人保管,资产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全权负责。
三、文科中心的一切仪器设备要建账、立卡,做到帐物相符。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期清查核对。
四、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报废须作技术鉴定,填写“报废单”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文科中心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交还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仪器设备。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必须有一定的操作基础,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后及时记录。
七、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中有关规定处理。
八、实验管理人员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设备完好。
内江师范学院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