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我中心2021年度4月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实验室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中心内教学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实训室等。
(二)检查内容
包括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安全管理和巡查情况、安全设施装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等。
中心和实验运行科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制订安全自查方案,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根据各实验室(中心)功能设置,对应完成院级层面检查要求,做好情况记录。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编写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1、4月30日下午4:00开始,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将组织检查,并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和中心安全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检查结束后,在“五一”放假期间各实验室密封。
2、5月6日下午6:00前,各教学实验中心(室)、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至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实验室、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总结。
2、中心建立实验室专门安全工作档案,做好材料存档。实验运行科将日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材料列出清单,装盒存档,以备四川省教育厅到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安全自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支撑材料、档案材料(含照片、视频等)等存入各单位安全工作档案材料,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由中心实验运行科负责归档、建档、保管。
3、提交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对应归口管理部门,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 武 进 联系电话:2340234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杨华富 联系电话:2342735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