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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021-12-20     来源:文科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罗琳琳   查看: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坚决杜绝事故隐患,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学校(含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2.0 版)等,结合本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国家、省学校和中心有关安全稳定文件规定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安全稳定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爆、防漏等“七防”工作。

二、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在实验室进行商业活动和违法活动。不得将实验室门禁卡、钥匙转借给他人,不得将实验室门禁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三、中心主任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事故应急处置的总负责人;中心分管副主任、各科室(分中心)科长(主任)为实验室安全具体责任人和事故应急处置的负责人,负责建立实验操作安全规范,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等工作,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各实验室管理员为该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事故应急处置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仪器设备和开展实验项目,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四、保持实验室内整洁、肃静,严禁喧哗、乱扔垃圾、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在墙上和桌面上写划,严禁将零食、饮料、雨具等带进室内;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等;严禁在实验室煮饭等。

五、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内江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要求制定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上墙公示,并经常检查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严格按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坚持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到班前、班后每天例行检查科室(分中心)每例行检查;中心每、各类假期放假前的例行检查制度。加强(寒假、暑假、法定假日及双休日值班巡视工作。工作需要不能关闭机器和实验室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志”和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的填写备案

七、严格执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要定期督查,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八、爱护实验室一切公物,节约用电和实验材料,严禁将实验室内的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实验期间至少一扇门不得关闭。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整洁,保障实验室正常使用。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机器的常见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维修报告。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对网络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保障网络安全。

十一、使用化学试剂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有毒或易挥发的试剂使用必须在通风柜内操作,气瓶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防毒、防爆、防漏等工作。

十二、实验结束后,督促实验室使用者按规定清扫场地、断电,整理仪器、设备,离开实验室时,要坚持做好“四关一锁一清场”(关电、关水、关气、关灯、锁好门窗、人员清场)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和《实验室开放记录》。

十三、由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按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签字):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管副主任(签字):                        

分中心(科室)主任(科长)(签字):

实验室管理岗位责任人签字

 

内江师范学院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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