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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10-27     来源:文科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罗琳琳   查看:  

中心各科室、各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高校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高校全面排查隐患,督促制度落实,坚决防止事故。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学校决定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贯彻“谁主管、谁检查,谁使用、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以实验室管理、危险化学品存放、特种设备使用为重点,检查校内各实验室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情况,实验室电气、燃气线路、烟道、电梯的使用情况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对所辖实验室房间逐一进行排查危险源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各实验室内的危险源及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填写《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附件二),于20211029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对应归口管理部门,电子版一并报送。对各学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将进行现场核查。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做到即知即改。对于个别有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视隐患危害程度,提出隐患整改要求与计划,限期整改。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武进  联系电话:2340234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张莉  联系电话:2343037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杨华富  联系电话:2342735

    

内江师范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xlsx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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