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经中心研究决定,对实验室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各级各类实验室,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各科室(分中心)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所辖实验室逐一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
4. 易燃、易爆等压力容器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
5.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情况;
6. 实验室大功率电器及安全用电运行情况;
7.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8. 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
各科室(分中心)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请各科室(分中心)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自)查台账》,于2022年1月10日前发给岳建老师汇总,于2022年1月11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对应归口管理部门,电子版一并报送。各各科室(分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做到即知即改,对于个别有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视隐患危害程度,提出隐患整改要求与计划,限期整改。
(二)中心实验室安全小组检查
2022年1月10日~1月11日,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安全小组检查。
(三)学校检查
2022年1月12日至14日,国资处、教务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党委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联合检查。
特此通知。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