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各教学实验室(中心),承担了实验教学工作的科研实验室。
二、报送内容
1.教学单位须填报基表四、五、六。填写方式及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基表中的实验室名称等基础信息,结合今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填写,应与去年保持一致。
2.基表六请务必认真填写,对于教师和学生的教学科研获奖情况应找相应部门查询,保证数据真实,无漏。并保存好数据填报依据,以备教育部抽查。
3.部分含有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单位须填报基表三。
三、报送时间
1.请教学单位务必在9月18日前将所填报基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交教务处(行知楼A314)武进处(纸质材料需领导签字盖章)。学校将对各单位填报数据进行汇总和检测分析。
2.数据统计时间段:2022.9.1——2023.8.31。
四、其他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审核,在数据提交教务处之前,应对填报数据对比去年填报数据,进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
2.请务必查看通知附件中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及附件3—附件5,按要求填报数据,对于不按照说明填报的数据,教务处将不再接收或代为修改。
3.相关信息可以登陆http://202.4.130.200:81/查看。
相关附件.rar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