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实分测中心各科室、各分中心:
全面开展自评自建,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和能力,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根本目标,也是学校追求卓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内师委发〔2022〕47 号)要求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撰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初查初建”阶段自评报告的通知》的安排,2022年4月~ 8月为学校审核评估初查初建阶段。为了推动自评自建,全面掌握公实分测中心评建工作的进展和现状,摸清家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实分测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初查初建”阶段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成立《公实分测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二)制订自评自建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制订公实分测中心自评自建工作方案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建设任务分解表,落实目标任务。对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审核重点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以评促建的思路,明确责任分工,公实分测中心各科室、各分中心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明确优势和短板,形成工作思路并组织实施。
(三)传达学习审核评估文件,分析研究指标内涵。
传达学习国家、省、学校和公实分测中心有关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分析研究指标内涵,按照责任分工,对照指标体系,围绕审核重点,梳理相关工作现状,查漏补缺,建立建设台账,明确重点建设任务。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报告。
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明确优势和短板,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撰写本科室、分中心“初查初建”阶段自评报告。报告应简要叙述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评建工作任务分工,分析已经具有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或短板及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
二、公实分测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初查初建”阶段时间安排
(一)公实分测中心各科室、各分中心完成自评报告。
公实中心师技与虚仿分中心、公实中心计算机分中心、公实中心办公室和分析测试中心,分别按照《公实分测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方案》、《公实分测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建设任务分解表》和《公实分测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含附件1、2)(模板)要求,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牵头,各科室、各分中心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本科室、分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二)分管副主任审核、汇总自评报告。
各科室、各分中心负责人于2022年9月5日之前,分别把填报的本科室、分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报送给分管副主任审核、汇总。
(三)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审核。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管副主任和分析测试中心主任,于2022年9月9日之前,分别把填报的《公共实验教学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分析测试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分别发给公实分测中心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四)向评建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
本中心自评报告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2022年9月13日前,报送给学校评建办公室。
专此通知。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