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转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11-27     来源: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罗琳琳   查看: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支委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政治自觉和实践能力;要始终坚持从严把关,进一步规范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回收、处置等,坚决防止随意性、庸俗化,切实维护党建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各支部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对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情况全面开展1次自查摸排,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纠正的纠正,确保12月底前各类突出问题解决到位,同时要注意防止炒作引发负面舆情;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纳入每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谋划推动,作为年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3119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的通知

(组厅字〔202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党徽党旗是党的象征和标志,鲜明表明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代表党的前进方向和精神力量。近年来,一些地区部门单位在设计制作党建标识时普遍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对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党的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少数基层党组织存在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正确、设计制作党建标识不规范和盲目跟风、铺张浪费等问题,损害了党徽党旗的尊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设计制作党建标识中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切实维护党建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入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内涵要求和党建标识的政治属性,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徽党旗知识的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党徽党旗事关党的形象和尊严,维护党徽党旗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增强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规范制作使用,强化审批把关

各级党组织在设计制作党建标识中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要着眼于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切实按照《条例》规定正确使用、严格把关,防止随意性、庸俗化,确保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严肃规范。

1.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颜色一般使用金黄色或者红色;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2.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活动和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不得用于个人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不得用于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

3.在网络、出版物等使用党徽党旗图案,应当置于显著位置,符合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的标准版本。

4.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要突出政治属性,命名简洁明了、紧扣党建工作,要突出的元素,不得使用与党建工作无关的文字,确保党建标识庄重严肃、切合实际。

5.党建标识中使用党徽党旗图案应当置于标识的显著位置,使用非通用尺度的党徽党旗图案要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不得倒置、斜置,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不得使用变形、夸张等设计手法随意组合图形、搭配色彩。

6.党建标识不得置于非庄重场所和影响观感、容易引发误解的位置,不得被其他物品遮掩、分隔。党建标识使用后或者出现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破损、污损、褪色、标记文字和符号等不符合制作使用规定的情形,应当由制作使用单位及时收回、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7.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一般不得开展党建品牌标识征集评选活动,防止党建品牌标识泛化滥用。

8.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符合《条例》规定尺度和情形的,由乡镇、街道等基层党委(工委)审批;设计使用非通用尺度党徽党旗和《条例》规定情形之外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审批单位要重点对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尺度、比例、颜色和党建标识的设计寓意、元素搭配、位置摆放等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

三、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情况开展一次自查。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对照本《通知》明确的上述8条规范性要求,重点对含有党建标识的各类雕塑、文化墙、宣传栏、标牌等设施和网络载体、内部期刊,以及党建品牌标识征集评选活动等进行自查;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一研究分析,提出需要规范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报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认真抓好整改。202312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基本纠正规范到位。

党建标识是党组织工作阵地、党员活动场所的标志,与党员、群众距离近,社会关注度高。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建标识自查自纠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坚持能用则用的原则,充分挥发好现有党建标识的正面作用,不搞简单的一刀切、一拆了之,防止矫枉过正、劳民伤财。要加强舆情管控,相关工作情况不宣传不报道,防止炒作引发负面舆情。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注意加强工作指导,县级党委组织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抓在手上,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中央单位参照上述要求落实。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把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经常性工作,坚持严格规范、严格要求,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管理等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的具体措施,明确制作要求、审批程序、使用场合、回收处置、责任追究等事宜,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合格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同时,要注意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谋实事、促发展上,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中出现盲目跟风、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23915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邮编:641100,E-mail:wkzx@njtc.edu.cn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电话:0832-234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