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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组织生活2021年10月指导性意见
2021-10-12     来源: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罗琳琳   查看: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党组织生活202110月指导性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10月份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论学习

(一)学习内容

12021101日《求是》杂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习近平:用好红色资源 赓续红色血脉 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2)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3《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二)思考题

1)如何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校史校情结合起来,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情景教学,从学校建校65年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的初心坚守和使命担当中,汲取接续奋进动力、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增强干事创业能力?

2)如何引导师生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凝心聚力谋求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局面?

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迎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学习党章党规等党内制度,激发党员党的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请组织党员在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内容和思考题,召开党总支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并作好学习记录。

二、做好确定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工作

各党支部要根据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要严格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看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不能片面地以学习工作成绩代替党员标准;要严格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要严格把关,党总支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要严格监督,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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